中國人民銀行江陰市支行政務公開服務指南
發布時間:2019-07-19 瀏覽次數:
中國人民銀行江陰市支行政務公開服務指南
為促進和規范政務公開工作,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中國人民銀行江陰市支行依法行使職權,推進依法行政,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政務公開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服務指南。
一、政務公開組織管理
(一)中國人民銀行江陰市支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是中國人民銀行江陰市支行政務公開的組織領導機構。中國人民銀行江陰市支行紀檢監察室牽頭組織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政務公開采取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的方式。政務公開的方式和范圍依據公開的內容確定。
二、政務公開服務機構
(一)中國人民銀行江陰市支行辦公地點:江陰市虹橋北路137號。辦理業務聯系電話:人民幣賬戶核準(88027178)、資本項目(86821283)、經常項目(86803768、86801181)、征信服務(86802464)。
(二)中國人民銀行江陰市支行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政務公開日常管理工作,地址:江陰市虹橋北路137號,聯系電話:86806410。
(三)中國人民銀行江陰市支行紀檢監察室負責受理政務公開投訴,地址:江陰市虹橋北路137號,聯系電話:86832680。
三、政務公開的內容
(一)中國人民銀行江陰市支行對外發布的金融管理規范性文件;
(二)中國人民銀行江陰市支行制定的對轄區金融機構、工商企業或個人經營或投資決策有重大影響的金融管理、指導政策;
(三)中國人民銀行江陰市支行的職責范圍、內設機構設置情況;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及中國人民銀行江陰市支行認為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事項。
四、依申請公開辦理程序
(一)法人、其他組織或公民申請公開政務信息時, 應當通過郵寄、傳真、發送電子郵件等方式,以紙質、數據電文等書面形式向我支行提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申請時,可委托他人申請。
(二)支行收到申請后,及時予以登記。除可以當場予以答復的外,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根據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三)因信息資料處理等客觀原因或者其他正當理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決定或者向申請人公開申請的政務信息的,可以延長期限,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四)依申請予以公開的政務信息,應根據申請人要求及支行保存信息實際情況,確定提供信息具體形式,可由申請人當場閱讀或者自行抄錄。